
内地公司在境外投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文件,大多数情况会是以英文或其他外国语言文字签订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内地公司向商务部、发改委等上级管理部门递交境外投资(ODI)备案文件的时候,涉及到英文的合同和协议,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后递交呢?
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建议企业在递交有关的境外投资备案文件的时候,先行翻译成中文后再递交给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。这会大大缩短备案审批的时间,对于企业申请是极为有利的。
如果递交的协议文件为英文或外文,并未附上翻译文件的情况下,并不是说备案会不通过或不受理。在管理部门受理后,确实需要申请企业提供中文协议的翻译文件的话,会联系申请企业进行补充。